【转载】2015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
作者: 通讯员   时间: 2016-01-04   来源: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浏览: 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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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社会组织在党和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获得更加明确的定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盘点年度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学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中国青年报、《中国社会组织》杂志等7家单位,广泛征求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以及全国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意见,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等方式,评选出2015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


一、中国足球协会去行政化改革拉开帷幕

3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确定将中国足球协会改革作为推动足球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组建中国足球协会。8月7日,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强调足协改革是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关键,要逐步形成依法自治、民主协商、行业自律的组织框架,实现中国足协依法与体育总局脱钩,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明确中国足协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有关权限,以点带面,引领推进,最终实现中国足协改革与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的衔接和统一。


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出台

6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随后,国务院成立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机构编制、外事工作、负责人任职、国有资产管理、经费支持方式、购买服务、办公用房、行业公共信息平台等一系列配套文件。11月下旬,第一批148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公布,各地脱钩试点工作也稳妥有序展开。这对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有序推进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7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独特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职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此项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将成为科技社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对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中央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出作出整体部署

6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要求,在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6类机构的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这是我国首次从整体上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出顶层设计。《意见》进一步确立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明确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提出了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系列难题的办法。《意见》的出台,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政治保证。


五、中央顶层设计不断拓宽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渠道

今年以来,中央在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政策文件中对社会组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多个领域明确社会组织地位作用。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把社会组织协商列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提出支持群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4月,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做出专章部署;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新社会组织中的知识分子工作,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7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激励各类社会组织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这些重大政策举措,无疑将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


六、民政部多措施并举加大对社会组织引导和监管力度

适应管理制度改革需要,民政部成立了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加强对民政部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对151家民政部主管的社会组织开展了全覆盖的专项监督检查,对其中49家进行了重点抽查,陆续查处了3起部管社会组织负责人违纪案件,所涉6名司局级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并将有关社会组织负责人违纪案例在部管社会组织范围内通报曝光。研究制定了一批对部管社会组织加强监管的制度文件。同时,对一批自身建设过硬、作用发挥明显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授予了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等298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七、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正式启动

12月18日,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民政部在京召开实施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启动会议,要求各地为新登社会组织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登记证书,逐步有序完成存量社会组织码证转换。这标志着社会组织即将获得全国统一的18位数字“身份证号”。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建设“信用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八、中央对社会智库作出明确定位

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智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组成部分”,并要求“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当前我国社会智库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加强社会智库建设,畅通其参与决策咨询服务渠道,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决策咨询服务市场建设,形成智库产品的多元供给格局,有利于扩大社会参与,凝聚民智民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此举标志了中央对社会力量兴办智库的肯定和支持,社会智库将迎来良好的发展环境。


九、《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和《慈善法》草案公布

5月初,首部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和开展临时活动的登记和许可程序,明确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的行为规范和对其管理服务措施。10月底,首部慈善行业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也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设专章规范慈善组织,提出发展促进措施,同时明确了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监督管理规定,回应了公众关切。可以预见,这两部法律草案的公布,将对我国社会组织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十、我国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尼泊尔地震国际救援

4月25日,尼泊尔发生8.1 级强烈地震,给尼泊尔及我国西藏等地区带来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我国社会组织第一次采取建立“4.25尼泊尔地震中国社会组织信息协同平台”、与国际组织联合救灾等合作方式实施联合应对。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蓝豹救援队、浙江公羊会等民间救援团队反应迅速,积极参与灾害紧急救援。这次国际联合救援,是我国社会组织首次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投身国际紧急救援,既是对社会组织灾害应对能力的一次考验,也是我国社会组织国际化进程的一次重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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