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公共卫生信息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公共卫生信息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卫信学会专函〔201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血液中心,军队、武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卫生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交流传播最新信息技术,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公共卫生信息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定于2016年11月27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公共卫生信息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11月27日。26日下午报到,28日离会。
(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仲夏花园酒店(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222号,联系电话:0411-82492222)。
二、参加人员
(一)公共卫生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共卫生信息化IT企业及合作伙伴。
三、主要内容
(一)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思考;
(二)互联网+卫生监督的实践;
(三)公共卫生信息化的发展与大数据应用;
(四)系统数据交换管理平台与交换技术研究;
(五)大数据技术在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的应用实践;
(六)适应新型卫生管理模式的公共卫生信息化设计实现;
(七)区域公共卫生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构建与服务模式应用。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800元/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工作餐。
(二)培训费交纳方式
1.电子汇款及转账
户名:中国卫生信息学会
汇款账号:0200003209014482052
开户行:工行北京鼓楼支行
汇款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标明“07公共卫生+姓名”字样。
2.现金或刷卡
请于报到当天现场缴纳会议费。
(三)发票领取方式
本次培训发票开具内容为“培训费”。汇款或现场缴费的人员均可于培训期间领取发票。
(四)住宿
培训班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已报名并缴费的代表将保留住房(合住随机安排)。已报名注册但未缴费的代表,不保证房源及会议资料。
五、其它事宜
(一)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将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I类学分2分。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自行前往。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将会议回执于11月19日前传真至010-58900445或发电子邮件至lvbf@chinacdc.cn,回执后请与专委会秘书处电话确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嘉 吕宝凤 赵自雄
电话:010-58900417 13641339857
传真:010-58900445
附件:1.报名回执
2.培训地点交通指南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公共卫生信息专业委员会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代章)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