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通告
国卫通〔2019〕10号
现发布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代替GBZ 2.1—2007)
该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GBZ 2.1—2007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
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Chinese Medical Information and big data Association, CHMIA, 以下简称“学会”)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国家一级学会。 学会前身是中国卫生统计学会,于1984年9月在广西...[ 详情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英文译名:Chinese Health Medical Information and Big Data Association,缩写 CHMI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国从事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化建设、...[ 详情 ]
国卫通〔2019〕10号
现发布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代替GBZ 2.1—2007)
该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GBZ 2.1—2007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